根据《信阳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模范干部、优秀大学生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安排意见》(信院学字[2017]14号)文件要求,按照《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三好学生”、“模范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办法》(信院字[2017]185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缴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院严格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生物楼1楼大厅)。
自公布之日起,学生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公 示 期:2017年9月27日至9月29日
联系电话:0376--6393563
地 点:生命科学学院411办公室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