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信阳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我院严格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学生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1年4月12日至4月14日
联系电话:0376--6393563
地 点:生命科学学院411办公室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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