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意见》文件精神,依照《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信院字〔2017〕177号)、《信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6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缴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院积极组织,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生物楼1楼公告栏)。
自公布之日起,学生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
联系电话:0376--6391765
地点:生命科学学院411办公室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